公告事項:本局依遊說法第14條之規定,指定受理遊說事項專責單位及人員,並依立法院96年7月20日三讀通過該法時附帶決議,於該法施行前公告之。公告內容如下:
國家安全局遊說專責單位及人員聯絡資料表
機關名稱 |
專責單位 |
專責人員 |
電話 |
傳真 |
電子郵件位址 |
職稱 |
姓名 |
國家安全局 |
秘書室 |
辦事員 |
方昱堯 |
02-28817088轉 5411 |
02-28819137 |
pubinfo@nsb.gov.tw |
備註:相關「遊說書表格式」請至主管機關(內政部)資訊網下載使用(http://www.moi.gov.tw/files/law_file/遊說書表格式.rar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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